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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2024-04-13 07:05:11 产品中心

  原标题: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4日,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恭运先生、单既强先生、张伟先生、王晓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张恭运先生、柳胜军先生、单既强先生、张伟先生、王晓东先生将回避表决。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预计2022年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主要有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制造”)、山东豪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物流”)、山东豪迈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重工”)、山东荣泰感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泰科技”)、高密同创气门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气门芯”)、高密豪迈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医院”)、山东豪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泉技术”)、山东豪迈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机械”)、山东豪迈精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72,000.00万元,2021年1-11月份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19,683.39万元。

  注:1. “2021年1-11月份实际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2. 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是指除表中单独列示以外的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票比例超过50%以上的子公司;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是指除表中单独列示以外的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票比例不超过50%但是能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3. 因与本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较多,公司将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情况做了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根据真实的情况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了合并列示。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销售专用机械设备、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换热器、石油天然气处理设备、压缩机及成套设备、透平机械及其零部件、化工设备、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碳化硅陶瓷材料及其制品、水处理与环保设备及各配套零部件,并提供相关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设施零部件、石油钻采设备零部件;合同能源管理;化工工艺开发及验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推广与咨询服务;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豪迈制造总资产为252,422.81万元,净资产为105,020.52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53,438.66万元,净利润45,069.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豪迈制造总资产为366,286.37万元,净资产为173,939.2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豪迈物流总资产为449.47万元,净资产为286.71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429.73万元,净利润-13.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豪迈物流总资产为572.18万元,净资产为365.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炼油化工设备、通用机械设备、油气勘探设备、油气处理设备(以上不含特定种类设备)的设计、销售;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豪迈重工总资产为9,925.01万元,净资产为7,391.86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045.82万元,净利润485.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豪迈重工总资产为10,818.79万元,净资产为7,411.9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工业电热设备及其成套设备、冶金通用机械设备及其成套设备、节能环保设备及其成套设备、感应加热成套设备、工业电炉、电气自动化设备、热处理设备及配件、检验测试仪器仪表、机械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工程承包;工程及设备监理、调试;研发技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荣泰科技总资产为11,776.99万元,净资产为3,656.02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7,984.70万元,净利润384.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荣泰科技总资产为18,013.25万元,净资产为4,318.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气门嘴、气门芯;生产水果醋、油灯、香花包、装饰盐、装饰油(以上不含食用品);机械加工;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货物进出口贸易。上述营业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同创气门芯总资产为9,816.55万元,净资产为3,698.69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0,513.28万元,净利润440.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同创气门芯总资产为11,048.59万元,净资产为5,141.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创办综合诊疗服务机构;提供老年人托管、养老和护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豪迈医院总资产为3,896.15万元,净资产为3,637.94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893.08万元,净利润36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豪迈医院总资产为4,017.34万元,净资产为3,769.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AI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研发技术;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1年11月30日,豪泉技术总资产为552.72万元,净资产为431.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齿轮、马达、变速箱、机械零部件加工、生产、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精密机械总资产为7,888.55万元,净资产为546.45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10.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精密机械总资产为9,151.71万元,净资产为683.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精密锻件、智能锻造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机械工程配套及安装;有色金属及合金锻压;机械加工;热处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精锻科技总资产为952.62万元,净资产为113.69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456.01万元,净利润-37.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精锻科技总资产为2,430.13万元,净资产为108.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 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制造100.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迈制造实际控制人。豪迈制造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豪迈制造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2. 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物流100.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迈物流实际控制人。豪迈物流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豪迈物流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3. 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重工100.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迈重工实际控制人。豪迈重工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豪迈重工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4. 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泰科技69.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荣泰科技实际控制人。荣泰科技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荣泰科技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5. 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同创气门芯32.04%的股权,对同创气门芯具有重大影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同创气门芯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6. 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医院100.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迈医院实际控制人。豪迈医院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豪迈医院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7. 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泉技术100.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泉技术实际控制人。豪泉技术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豪泉技术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8. 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精密机械100.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精密机械实际控制人。精密机械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精密机械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9. 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为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泰科技69.00%的股权,荣泰科技持有精锻科技100.00%的股权,精锻科技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精锻科技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豪迈制造、豪迈重工、豪迈物流、荣泰科技、同创气门芯、豪迈医院、豪泉技术、精密机械、精锻科技均是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采用如下定价方式:

  关联方之间交易的价格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行情报价制定,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行情报价或成本加成定价为参考标准,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2021年12月24日公司(乙方)与豪迈制造、豪迈重工、豪迈物流、荣泰科技、同创气门芯、豪迈医院、豪泉技术、精密机械、精锻科技分别签署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及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收入总量的提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拟审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我们大家都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赞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2021年度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的原因说明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赞同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障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 投资品种:大多数都用在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别的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障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5. 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签署相关文件,由首席财务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打理财产的产品等。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做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做审计、核实。

  4.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1月10日(周一)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2022年1月5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7. 会议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1. 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有效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胜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报告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柳胜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报告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尤其是短期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本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高管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恭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对2022年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不超过172,000.00万元。

  公司2021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2021年度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1)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能签署合同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2)本次统计的实际发生额为2021年1-11月份数据,2021年12月的关联交易未统计在实际发生额内,也导致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以上均属正常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报告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张恭运先生、单既强先生、张伟先生、王晓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本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报告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赞同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